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暨创建市级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是区委、市区府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和渝委发[2007]25号文件精神的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改善群众的生活,提升我区形象的基础工程。我们每一个居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是行动的主体,一定要牢固树立“大渡口区是我家,创建文明靠大家”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大渡口区委、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暨创建重庆市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的实施意见》,积极投身到这场创建活动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共创文明城区,共享美好生活。为此,新一社区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讲究文明礼貌。每一位居民要自觉遵循公共行为准则,用文明的语言和举止表示对他人的尊重。注重个人形象,讲究必要礼节;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
二、遵守公共秩序。每一位市民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乡规民约、厂规校纪和有关制度;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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