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两项帮扶”机制帮扶辖区复转军人、军烈属、重点优抚
一、建立驻区单位共同帮扶制度。
各社区与辖区单位建立帮扶制度。每个驻社区单位在能力范围内至少帮扶辖区一个复转军人、
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充分发挥单位各种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对复转军人、军烈属、
重点优抚对象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帮扶。
二、建立长期定向帮扶制度。
各社区党组织积极开展“扶助复转军人、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脱贫解困”活动,为复转军人
、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努力做到“六帮”,即:帮思想,
使复转军人、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解开思想疙瘩;帮技能,为复转军人、军烈属、重点优
抚对象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参加技能培训的机会;帮择业,为社区复转军人、军烈属
、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项目,提供脱贫保障,实现由组织
输血向个人造血的转变;帮资金,通过建立扶贫基金制度,解决社区内部分复转军人、军烈
属、重点优抚对象的突发性困难;帮生活,各社区党组织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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