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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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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街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居委会领导下,搞好本居民区公共卫生和文教方面的工作。
二、宣传贯彻市、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三、指导各居民小组搞好群众性的“门前三包、室内达标”评比竞赛,管理好清扫保洁队伍,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月一突击的群众性卫生制度,确保本居民区清洁卫生。
四、严格执行城市不准养狗,不准敞放鸡鸭的规定,实现无犬区和鸡鸭无敞放的要求。
五、发动群众种植花草树木,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园林式居民区。
六、群策群力保护公益设施,制止乱修乱建,乱搭乱占,确保市容整洁、优美。
七、组织开展居民喜闻乐见和青少年在寒暑假期间的文体活动,促进本居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八、宣传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规政策,协助学校和文教部门做好失学青少年的复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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